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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可福音 一章十五節:
「說:『日期滿了,神的國近了。你們當悔改,信福音!』」
今天,我選擇這節經文成為自傳的金句,相信你們一定感到好奇吧!
回看當年返港,我與當下香港或世界上大部分教會最大分別的地方,
在於這個「起點」,或稱為「原點」。
正因,當年我沒有先入為主,
我發現,這點與其他教會「先入為主」的錯謬概念,有著天壤之別!
要是我不在這裡作出分析,你未必同意,
也許會奇怪,為何我會説:「要是別人遭遇我所經歷的,百分之九十九的人肯定喪命!」
相信大家聽畢以下的分析,便會明白,
亦理解到為何當下的基督徒,如果遭遇我所經歷的,他們將面對巨大的問題。
其實,若我們擁有小孩子的心,便能理解這節經文。
相信,許多人對這節經文都耳熟能詳,即使不能指出經文出處,
也該明白經文指出「當悔改,信福音」的意思。
但,為何今時今日的基督徒極少提及呢?
原來,我們所講說的信心、信念,或是得到神所賜的能力、恩賜、祝福、救恩……
皆要動用「神的信心」,這是我多年前解《馬可福音‧十一章》曾分享過的,
可惜,當下基督徒均忽略這一個重要原則。
讓我們看《馬可福音‧十一章二十二節》:
「耶穌回答說:『你們當信服神。』」
這節經文,多年前曾分享「信服神」原文指應擁有「神的信心」!
接著,第二十三節:
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無論何人對這座山說:『你挪開此地,投在海裡!』
他若心裡不疑惑,只信他所說的必成,就必給他成了。」
其實,原文應為「就必給他所說的成了」,只是中文沒有記載,
所以,這節經文,原文是有三個「說」及一個「信」的,
經文指出信心要產生功效,必須具備「神的信心」。
《聖經》讓我們知道,惟有動用「神的信心」,才能得到醫治、神蹟;
而最根基的,就是福音。
那麼,擁有「神的信心」與「人的信心」有哪些區別?
其實,兩者有著天壤之別!
迄今,教會界充滿爭拗,皆因他們只著重「人的信心」。
但,那些真正擁有神信心的人,就會悔改,信福音;
這,卻是當下教會在下意識認為多餘,不肯作的事,
原來,擁有神的信心,首先要悔改。
為何這節經文把「悔改」放於「信心」之前呢?
難道信心不是信主後才開始的嗎?
當然不是!
我們一定要悔改信福音,悔改信耶穌才行。
或許,大家沒留意,甫自施洗約翰,已專注論及這題目!
馬太福音 三章一節:
「那時,有施洗的約翰出來,在猶太的曠野傳道,說:『天國近了,
你們應當悔改!』」
為何他呼召人要「悔改」而不是「信」?
要知道,不先「悔改」,稱不上「信」!
可悲是,今時今日,許多人仍舊同性戀,犯姦淫,
卻自稱信神,日後能上天堂!
可是,這種「信」是不能上天堂的!
有證明嗎?
請看《哥林多後書‧十二章二十一節》,便能分辨我與其他教會原點的分別。
原因,我擁有小孩子的心,知道要先悔改,後是信心。
首先要對自己持一貫信心的錯謬悔改,隨之,拒絕這種錯謬,
然後,做正確的事,這才是《聖經》所指的信。
《聖經》讓我們知道,擁有神的信心必須加上行為!
可惜,有些人不肯悔改,卻自稱「信」,並自持神會讓他們上天堂。
要知道,這是「牆頭草」(見風駛舵或無定見),稱不上信,
這是人設定的原則,並非《聖經》的信。
我們要跟從神所定的信,並非自己虛無飄渺的信,卻妄想從神那裡得到東西。
我們的心若不立定這點,其實永遠都得不到。
如我所言,我的原點從這裡開始 —— 先是悔改,後是信心!
哥林多後書 十二章二十一節:
「且怕我來的時候,我的神叫我在你們面前慚愧,又因許多人從前犯罪,行污穢、姦淫、邪蕩的事不肯悔改,我就憂愁。」
這段話是衝著信徒、哥林多教會而來的。
為何這裡不直斥他們的不信?
著實,稱為信徒的,當然相信,只是不肯悔改,
這正是當下教會的寫照!
迄今,教會界宣揚的是不需要悔改的福音,只要相信即可,
儘管是同性戀、犯奸淫、對太太不忠也不打緊,只要信即可。
難道,我們這樣做能上天堂嗎?
然而,按《馬太福音‧三章》當時施洗約翰是向著一群信神的,
直指他們並非不信神,而是不肯悔改。
因此,施洗約翰與法利賽人爭拗起來,
這群法利賽人如同當下的宗教家,自詡雖是「牆頭草」,但仍舊「相信」!
要知道,不悔改,不能改變行為,亦不會結出正確的果子,
這種「牆頭草」的信仰,休想為神結果子!
惟有悔改,才能改變我們的處事法、信的方法、宣告的方法,
改變我們的行事為人,甚或心態。
我們若不悔改,便不能信!
迄今,周遭充斥眾多的信徒和教會,他們跳過悔改,卻堅執自己是「信」。
可是,這種「信」是沒功效的,此乃人的假信,並非來自神的真信!
馬可福音 一章十五節:
「說:『日期滿了,神的國近了。你們當悔改,信福音!』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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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說:『日期滿了,神的國近了。你們當悔改,信福音!』」
今天,我選擇這節經文成為自傳的金句,相信你們一定感到好奇吧!
回看當年返港,我與當下香港或世界上大部分教會最大分別的地方,
在於這個「起點」,或稱為「原點」。
正因,當年我沒有先入為主,
我發現,這點與其他教會「先入為主」的錯謬概念,有著天壤之別!
要是我不在這裡作出分析,你未必同意,
也許會奇怪,為何我會説:「要是別人遭遇我所經歷的,百分之九十九的人肯定喪命!」
相信大家聽畢以下的分析,便會明白,
亦理解到為何當下的基督徒,如果遭遇我所經歷的,他們將面對巨大的問題。
其實,若我們擁有小孩子的心,便能理解這節經文。
相信,許多人對這節經文都耳熟能詳,即使不能指出經文出處,
也該明白經文指出「當悔改,信福音」的意思。
但,為何今時今日的基督徒極少提及呢?
原來,我們所講說的信心、信念,或是得到神所賜的能力、恩賜、祝福、救恩……
皆要動用「神的信心」,這是我多年前解《馬可福音‧十一章》曾分享過的,
可惜,當下基督徒均忽略這一個重要原則。
讓我們看《馬可福音‧十一章二十二節》:
「耶穌回答說:『你們當信服神。』」
這節經文,多年前曾分享「信服神」原文指應擁有「神的信心」!
接著,第二十三節:
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無論何人對這座山說:『你挪開此地,投在海裡!』
他若心裡不疑惑,只信他所說的必成,就必給他成了。」
其實,原文應為「就必給他所說的成了」,只是中文沒有記載,
所以,這節經文,原文是有三個「說」及一個「信」的,
經文指出信心要產生功效,必須具備「神的信心」。
《聖經》讓我們知道,惟有動用「神的信心」,才能得到醫治、神蹟;
而最根基的,就是福音。
那麼,擁有「神的信心」與「人的信心」有哪些區別?
其實,兩者有著天壤之別!
迄今,教會界充滿爭拗,皆因他們只著重「人的信心」。
但,那些真正擁有神信心的人,就會悔改,信福音;
這,卻是當下教會在下意識認為多餘,不肯作的事,
原來,擁有神的信心,首先要悔改。
為何這節經文把「悔改」放於「信心」之前呢?
難道信心不是信主後才開始的嗎?
當然不是!
我們一定要悔改信福音,悔改信耶穌才行。
或許,大家沒留意,甫自施洗約翰,已專注論及這題目!
馬太福音 三章一節:
「那時,有施洗的約翰出來,在猶太的曠野傳道,說:『天國近了,
你們應當悔改!』」
為何他呼召人要「悔改」而不是「信」?
要知道,不先「悔改」,稱不上「信」!
可悲是,今時今日,許多人仍舊同性戀,犯姦淫,
卻自稱信神,日後能上天堂!
可是,這種「信」是不能上天堂的!
有證明嗎?
請看《哥林多後書‧十二章二十一節》,便能分辨我與其他教會原點的分別。
原因,我擁有小孩子的心,知道要先悔改,後是信心。
首先要對自己持一貫信心的錯謬悔改,隨之,拒絕這種錯謬,
然後,做正確的事,這才是《聖經》所指的信。
《聖經》讓我們知道,擁有神的信心必須加上行為!
可惜,有些人不肯悔改,卻自稱「信」,並自持神會讓他們上天堂。
要知道,這是「牆頭草」(見風駛舵或無定見),稱不上信,
這是人設定的原則,並非《聖經》的信。
我們要跟從神所定的信,並非自己虛無飄渺的信,卻妄想從神那裡得到東西。
我們的心若不立定這點,其實永遠都得不到。
如我所言,我的原點從這裡開始 —— 先是悔改,後是信心!
哥林多後書 十二章二十一節:
「且怕我來的時候,我的神叫我在你們面前慚愧,又因許多人從前犯罪,行污穢、姦淫、邪蕩的事不肯悔改,我就憂愁。」
這段話是衝著信徒、哥林多教會而來的。
為何這裡不直斥他們的不信?
著實,稱為信徒的,當然相信,只是不肯悔改,
這正是當下教會的寫照!
迄今,教會界宣揚的是不需要悔改的福音,只要相信即可,
儘管是同性戀、犯奸淫、對太太不忠也不打緊,只要信即可。
難道,我們這樣做能上天堂嗎?
然而,按《馬太福音‧三章》當時施洗約翰是向著一群信神的,
直指他們並非不信神,而是不肯悔改。
因此,施洗約翰與法利賽人爭拗起來,
這群法利賽人如同當下的宗教家,自詡雖是「牆頭草」,但仍舊「相信」!
要知道,不悔改,不能改變行為,亦不會結出正確的果子,
這種「牆頭草」的信仰,休想為神結果子!
惟有悔改,才能改變我們的處事法、信的方法、宣告的方法,
改變我們的行事為人,甚或心態。
我們若不悔改,便不能信!
迄今,周遭充斥眾多的信徒和教會,他們跳過悔改,卻堅執自己是「信」。
可是,這種「信」是沒功效的,此乃人的假信,並非來自神的真信!
馬可福音 一章十五節:
「說:『日期滿了,神的國近了。你們當悔改,信福音!』」
回應0329牧師自傳 在錫安信主和長大的信徒真幸福,一信便知道:是要先悔改,後才可算是真信主! 牧師說得很對:外面教會事實多不強調依據聖經而行!如果他們冷靜並以理性認真對待聖經,絕對知道:要悔改的其實是他們自己,而不是錫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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